項目名稱 | 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1日,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人代表代理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881751131538D,注冊資金伍佰萬元,企業住所為江西省井岡山市葛田鄉華嶺村,經營范圍:開采、加工、銷售螢石及其它礦產品。 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建設項目為擴建工程,該礦是一個開采多年的老礦山,礦山自2004年取得采礦證以來,斷斷續續開采。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4#礦體地下開采于2011年10月委托江西省冶金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并提交了《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井下開采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并通過了原省安監局組織的專家組審查并批復;企業在對4#礦體進行施工時,由于礦體變化,對斜井位置、中段標高進行調整,于2013年11月委托河北宏達綠洲工程設計有限公司進行了設計變更,并提交了《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4#礦體地下開采初步設計變更及安全專篇》,并于2014年4月8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關于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4#礦體地下開采初步設計變更安全專篇審查意見》(贛安監非煤項目設審【2014】25號),設計變更僅對4#礦體所涉及開拓、通風、排水、運輸、提升、供電系統進行變更設計。其他2#、3#礦體保留原設計不變。2014年12月業主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并提交了《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4#礦體地下開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2015年1月9日項目通過了企業組織的專家現場竣工驗收,并取得了原江西省安監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開采范圍為采礦許可證范圍內標高在+208m至+296m之間的4#礦體。期間進行過多次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工作,最近一次是2020年12月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4#礦體地下開采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并取得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換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FM安許證字[2015]M1663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881751131538D,企業名稱: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4#礦體地下開采,主要負責人:劉綿學,單位地址:江西省井岡山市葛田鄉,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許可范圍:螢石礦3萬t/a,斜井開拓,+208m中段地下開采,有效期:2021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06日。目前該安全生產許可證已過期。 因企業想擴大生產規模,且改變現有開拓方式。因此企業2020年4月委托吉安市地質隊編制了《江西省井岡山市恒安礦區螢石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吉市自然資儲備字〔2020)10號〕;2021年1月委托原江西省煤礦設計院(現江西省中贛投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2023年2月委托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2023年7月3日企業已在井岡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進行立項(2307-360881-07-02-786284)。 2023年7月委托江西省中贛投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及《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設計采用斜坡道+斜井開拓,淺孔留礦嗣后充填采礦法+分段空場嗣后充填采礦法開采,生產規模6.6萬噸/年。 其《安全設施設計》于2023年6月28日通過了江西省應急管理廳組織的專家評審,并于2023年7月22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下發了《關于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批復》(贛應急非煤項目設審〔2023〕20號)。 礦山于2023年8月開始組織施工隊伍對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擴建工程項目進行基本建設。因在建設V3-2礦體首采段時+200m~+250m之間沒有礦體;另礦山實際購買的變壓器及下井電纜與原設計有出入。因此,2024年11月,企業委托江西省中贛投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變更內容為:“V3-2礦體首采段為+150m中段;下井電纜:WDZN-YJV-22-0.6/1 KV變更為WD-MYJY23-0.6/1 KV;WDZN-YJV-42-0.6/1 KV變更為WD-MYJY-0.6/1 KV”,該變更不屬于重大變更。 目前該礦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已完成了井下開拓和提升系統、安全出口、通風系統、排水系統等各生產、輔助系統和安全設施的建設,已完成V3-2礦體的+150m首采中段以及V4礦體+208m首采中段的建設,達到了礦山擴建工程安全驗收的基本條件。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科學、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則,受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工作。根據《安全評價通則》、《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等規定,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9日起多次組織安全評價組成員到該礦現場勘查并收集查閱相關資料后,依照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的規定要求,開展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工作,對該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是否能保證工程建成后達到國家安全生產要求的條件進行了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本評價報告結論是基于被評價單位提供的資料完全真實,且當該礦開采安全條件、生產工藝、安全設施、周邊環境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相關的規范和規定時,則評價結論不再成立。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段強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項目組成員 | 段強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宋愛國 | 1800000000300541 | 033430 | |
毛志祥 | CAWS350000230300230 | 043247 | |
報告編制人 | 毛志祥 | CAWS350000230300230 | 043247 |
報告審核人 | 周顯彤 | 0800000000203949 | 010348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張飛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技術負責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段強 | 2024年8月9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宋愛國 | 2024年9月9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毛志祥 | 2024年9月9日 | 現場勘察;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評價結論 | 本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認為,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已完成安全設施設計基建工程,經對照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4年12月26日 |
3.井岡山市恒安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終稿).pdf
現場照片